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

中國農歷


農歷是我國采用的一種傳統歷法,又名夏歷、中歷、舊歷,民間也有稱陰歷的。它用嚴格的朔望周期來定月,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相近,兼有陰歷月和陽歷年的性質,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陰陽合歷。農歷把日月合朔(太陽和月亮的黃經相等)的日期作為月首,即初一。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。53059日,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。

稱月大;有的月份是29日,稱月小。月初所在的日期,按太陽和月亮的位置推算定,不機械地安排。農歷以12個月為一年,共354日或355日,與工商日誌回歸年相差11日。為此,通過每十九年安插七個閏月的辦法回以協調。閏月的安排由二十四節氣來決定。

我國的歷法在幾千年的過程中,不斷改進、充實、完善,逐漸演變為現在所用的農歷。農歷實質上就是一種陰陽歷,以月亮運動周期為主,同時兼顧地球繞太陽運動的周期。從天文學意義來講,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軌道(黃道)360度,以春分點為0點,分為二十四等分點,兩等分點相隔15度,每個等分點設有專名,含有氣候變化、物候特點、農作物生長情況等意義。我國周朝和春秋時代是用“土圭”測日影的方法來定夏至年曆、冬至、春分、秋分。土圭測影,就是利用直立的杆子在正午時測量日影的長短。秦朝《呂氏春秋》的《十二紀》中所記載的節氣已增農民曆印刷加為八個,即立春、春分、立夏、夏至、立秋、秋分、立冬、冬至等。還有一些記載是有關驚蜇、雨水、小暑、白露、霜降等節氣的萌芽:一月“蟄蟲始振”,二月“始雨水”,五月“小暑至”,七月“白露降”,九月“霜始降”。到了漢朝《淮南子•天文訓》中已有完整的二十四節氣記載,與今天的完全一樣。 

農歷的歷月長度是以朔望月為准的,大月30天,小月29天,大月和小月相互彌補,使歷月的平均長度接近朔望月。農歷的歷年長度是以回歸年為准的,但一個回歸年比12個朔望月的日數多,而比13個朔望月短,古代天文學家在編制農歷時,為使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都含有月相的意義,即初一是無月的夜晚,十五左右都是圓月,就以朔望月為主,同時兼顧季節時令,采用十九年七閏的方法:在農歷十九年中,有十二個平年,為一平年十二個月;有七個閏年,每一閏年十三個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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